无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体育课程缓考申请表
学生所在二级学院(部): 编号:
专业 | | 班级 | | 学 号 | |
姓名 | | 性别 | | 联系电话 | |
课程开设学期 | 20 — 20 学年第 学期 |
符合体育课程缓考认定的情形 | 1. 近期发生运动损伤(如轻度骨折、肌肉拉伤、关节扭伤等)轻度运动损伤。2.手术后恢复期;3.突发急性疾病(如高烧、急性肠胃炎、肺炎等);4.经体育教师、校医务室共同确认的其他特殊身体状况;5.参加学校推荐的国家级、省级竞赛; 以上情形均须提供无法参加体育运动时间段证明材料,该时间段内免予参加考试。 |
申请原因 (相关证明附后) | 因 特申请 缓考 学生(签名) 年 月 日 |
学生所在二级学院(部)意见 | 二级学院(部)(公章) 分管领导 (签名) 年 月 日 |
体育教研室意见 | 任课教师(签名) 年 月 日 | 体育教研室负责人(签名) 年 月 日 |
教务处意见 | 教务处(公章) 负责人(签名) 年 月 日 |
近期一甲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(手术后恢复期须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,须有明确不宜运动期限) | 诊断报告、病历、检查报告(CT / 心电图 / 化验单等)等;手术后恢复期须含明确不宜运动结论及建议休养期限。 |
说明:1.本表一式三份,学生所在二级学院(部)、体育教研室和教务处各存一份;
2.考试当天突发疾病或意外,可先向任课教师请假,事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办缓考手续。
3.本申请通过后仅在申请学期内有效,下一学期须正常参加考试,如仍无法参加考试的须再次提交申请。